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
据大河报报道,6月12日,浙江杭州。网上传出,杭州师范大学一女大学生怀疑同校男研究生尾随偷拍,男生自证清白后,女生解释自己认错人了,男子暴怒连吼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6月13日,大河报采访学校保卫处得知,此事已处理结束,两人系误会,双方已经和解,暂不清楚学院是否作出处罚。(据6月13日极目新闻《女大学生怀疑同校男生偷拍变态,后称认错人,男生暴怒:你叫什么名字》)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相关视频截图
视频显示,男研究生异常暴怒,言辞激烈。然而,一些网友比较理解他的心情。因为女生不仅怀疑他在偷拍,而且在没有查清楚之前,就骂他“变态”,换谁都接受不了。
不得不说,女生维护自己的权益、不想被偷拍的心情可以理解,但是维权要通过正常的处理途径。必须强调,如果没有对方同意,女生是没有查看对方手机相册权利的,可以通过警方或第三方进行查证。
然而,在现实中,一些人为了息事宁人,不被围观,早点了事,就选择给对方查看相册。那么,在他人自证清白前或其行为没有得到认定前,万万不能断定对方是偷拍,“疑罪从有”,公开骂其“变态”,使用侮辱人格的词语。
近日,广州地铁8号线“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”事件引发关注。6月11日,该女子公开道歉。我们看到,女子事后遭遇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,不得不哭着道歉,这和她当初在网上发帖称大叔是“猥琐男”时的得意的神情形成鲜明对比。这就说明,自己的权益固然重要,他人的权益同样不能漠视。
杭州这起事件中,女大学生后来又辩称“认错人了”,这就更奇怪了。对方有没有偷拍行为,应该看行为而不是看人,看到一个人像谁就骂他“变态”,这是在维权还是在侵权?
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公开指责他人偷拍、骂人变态显然是一种公开的羞辱,有诬陷之嫌,极易激化矛盾引发冲突。事件发生后,如果对方选择和解当然好了,如果对方不和解,把女生拍个视频发上网,女大学生受得了随之而来的舆论压力吗?如果当时对方控制不住情绪动手了,结局又如何收场呢?
有理不要闹成无理,无理也不可能闹成有理。凡事都要讲证据,凡事都要走正规流程,胡乱维权,仗着“我弱我有理”,最后事情失控,小心反噬自身。客观说,这样的教训不少。
现在,偷拍让女生没有安全感,神经保持一种紧绷的状态,情绪激动时言行难免走样。同样,这种紧张感会传导到男性这里,感觉人人自危,有时候都不敢拿起手机。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状态。
所以,对每个人来说,不管男女,拍摄他人肖像要征得对方同意,偷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或隐私权,这是常识,必须遵守。另一方面,如果有人怀疑自己被偷拍了,维权也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。特别是在公共场合,事情没弄清楚之前,不要用侮辱性的言语或者动手,这是在保护他人,也是在保护自己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Copyright 2015-2022 大众数据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14643号-14 联系邮箱: 905 14 41 07@qq.com